添附——2025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考点
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相信自己可以克服它。坚持下去,成功就在前方等待着你!2025年中级会计备考正在进行中,东奥整理了2025年《经济法》预习阶段学习考点,在追求梦想的路上,最重要的是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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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添附
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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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添附相关内容。考生们要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预习阶段的学习时间,积极备考, 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24年《经济法》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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