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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合伙企业的解散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凯力2018-09-27 09:44:55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我们不需要把它看得太难,不要给自己设置太多的障碍,只要你想实现目标,并为此努力奋斗,成功迟早会降临到你身上。我们要做的就是努力,再努力!

【多项选择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2008年)

A.合伙人因决策失误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B.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C.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已有2个月低于法定人数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合伙企业的解散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

(1)选项A:合伙人因决策失误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可以对该合伙人进行除名,但不一定导致合伙企业的解散;(2)选项C: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30天)就应当解散,该合伙企业已有2个月低于法定人数,肯定应当解散(如果选项C改为已有20天低于法定人数,则不能选)。

生活中没有人是容易的,都会有彷徨,忧伤的时候,重要的是学会自我调节,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更多中级会计考试试题小编已经为您奉上,大家要坚持练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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