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与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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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一律不予支持
B.当事人双方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法院应予支持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法律不予支持
D.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
(1)选项A: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2)选项B:诉讼时效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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