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事务执行_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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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单选题】
甲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张某、李某、赵某决定,委托张某和李某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合伙协议对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未作特别规定。关于合伙事务执行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张某和李某可以共同决定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张某和李某承担
C.张某不可以对李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赵某有权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A:属于“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6件大事之一;(2)选项B: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费用和亏损属于合伙企业债务,应由全体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选项C: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4)选项D: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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