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相关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
人生一趟,积极向上,无论多少艰难险阻,都要勇往直前。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更新,将目光投向未来,新的一天,新的开始,无需频频回首。
【单项选择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居住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B.当事人可以约定允许将居住权出租
C.居住权自居住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D.当事人可以约定有偿设立居住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相关知识点】
1.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对他人所有的住宅得以占有、使用并排除房屋所有权人干涉的用益物权。
2.当事人设立居住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也可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但是,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3.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4.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练习题内容出自东奥教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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