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
成功永远只会属于辛劳的人,有恒心不轻言放弃的人,能坚持到底的人。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更新,如果没有意外,所有的安逸都是一个陷阱,通向梦想的路上总是荆棘满布。
【判断题】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主合同无效而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相关知识点】
1.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
(1)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
(1)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练习题内容出自东奥教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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