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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_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谭畅2024-11-18 10:26:34

没有谁的幸运,凭空而来,只有当你足够努力,你才会足够幸运。这世界不会辜负每一份努力和坚持。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更新,时光不会总慢执着而勇敢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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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题

【多项选择

下列各项中,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王某以高于市场价30%的价格将一辆车卖给李某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电影投资合同,名为投资电影,实为拆借资金

 C.林某以泄露宋某不雅照为由,胁迫宋某以低价将祖传古董卖给自己

 D.鲁某误以为王某的镀金手镯为足金手镯而高价购入

中级会计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1)选项A:属于有效民事法律行为。(2)选项B: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选项C: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4)选项D: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相关知识点】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1)法律效力不同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之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主张权利的主体不同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申请,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确认,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主动宣告其无效。

(3)行为效果不同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如果撤销权人未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的,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将终局有效,不得再被撤销。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一经撤销,则视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溯及至行为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则自始无效、绝对无效。

(4)行使时间不同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存在此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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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练习题内容出自东奥教研团队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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