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精彩课程免费听!增值税这样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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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概要】
本讲老师主要讲解了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这个知识点是在历年中级会计考试中关于增值税的高频考点,也是考生非常容易记混的知识点,老师细致的讲解结合历年真题的运用,帮助大家加深了该知识点的记忆。
《经济法》知识点: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课程试听
《经济法》知识点: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名师讲义
1.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①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②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③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④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⑤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⑥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⑦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⑧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⑨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⑩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情形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例题·2018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B.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生产工期为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的当天
C.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货款的当天
D.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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