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中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经济法>正文

2011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考生回忆版)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兴超2018-01-06 11:48:40

  三、判断题

  1.【答案】√

  【解析】市场规制权,主要包括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规制权。在本题中,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就是对垄断行为进行立法规制。

  2.【答案】√

  3.【答案】√

  【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在本题中,甲已经取得了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可以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4.【答案】×

  【解析】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5.【答案】×

  【解析】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交易日(不能直接决定限制30个交易日,应当决定限制15个交易日,有需要时再申请延长15个交易日)。

  6.【答案】×

  【解析】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在本题中,定金虽然未交付(定金合同未成立),但是卖方甲已经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收货后也无异议,主合同依据实际履行原则已经成立并生效,乙应当履行合同。

  7.【答案】×

  【解析】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受托人乙未能完成委托事务是由于对方不降价,机器价格达不到甲的要求造成的,受托人乙自身并没有过错,委托人甲不得拒绝向乙支付相应的报酬。

  8.【答案】×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从农业生产者处购进的自产谷物,其缴纳增值税时适用13%的低税率。

  9.【答案】√

  10.【答案】√

  【解析】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四、简答题

  【案例1答案】

  (1)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合法。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在本题中,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美元,A企业的注册资本仅为450万美元,不合法。(或者,根据规定,注册资本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在本题中,A企业的注册资本为450万美元,投资总额不得超过900万美元)

  (2)甲公司以专利使用权出资不合法。根据规定,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向合营企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在本题中,甲公司用于出资的“专利”并非自己所有,而仅仅是通过与他人签订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的专利使用权。

  (3)甲公司的出资期限不合法。根据规定,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在本题中,投资计划中拟订甲公司第一期出资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不合法。

  (4)由总经理担任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合法。根据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案例2答案】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是行纪合同。

  (2)乙公司主张取得差价款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在本题中,乙公司以低于甲公司指定价格5000元买入,双方对该利益的归属未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该利益属于委托人甲公司,乙公司不能主张取得差价款。

  (3)乙公司主张甲公司承担处理委托事务而支出的4000元不合法。根据规定,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一般由行纪人自行负担。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丙公司交付的机器设备存在瑕疵,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合同中并未作出特别约定,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案例3答案】

  (1)董事会会议决议增选职工代表李某为监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承担责任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对于甲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遭受的损失,出席会议的6名董事中,除赵某以外,均应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未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赵某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五、综合题

  【答案】

  (1)该自行车厂财务人员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存在的不合法之处主要有:

  ①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不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财务人员将国债利息、企业债券利息均作为免税收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不合法。

  ②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利息71万元,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不得扣除,财务人员未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根据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解析】该事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1-1000×6.1%=10(万元)。

  ③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超过扣除标准部分的数额不得扣除,财务人员未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解析】(1)销售货物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应作为价外费用,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因此,销售(营业)收入=5950+58.5÷1.17=6000(万元);(2)该事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0+186-6000×15%=36(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有误。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在本题中,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55×60%=33(万元)﹥6000×5‰=30(万元),按照30万元在税前扣除。

  【解析】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30=25(万元)。

  ⑤补充养老保险费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有误。根据规定,企业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解析】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560×5%=34(万元)。

  ⑥捐赠支出超过可扣除限额部分,财务人员未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

  【解析】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5-600×12%=13(万元)。

  ⑦税收滞纳金6万元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2)2010年应补缴或退回的税额

  ①国债利息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

  ②向某商场借款1000万元的利息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1-1000×6.1%=10(万元);

  ③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0+186-(5950+58.5÷1.17)×15%=36(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30=25(万元);

  ⑤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560×5%=34(万元);

  ⑥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5-600×12%=13(万元);

  ⑦税收滞纳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

  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600-25+10+36+25+34+13+6=699(万元)

  2010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699×25%=174.75(万元)

  2010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174.75-150=24.75(万元)。

  关于真题你有哪些心得体会想和大家一起交流分享呢?那就赶快加入东奥论坛和考生们一起进行中级会计考试试题讨论吧。

1 2 3 4 5 6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考前学习资料

名师核心课程

摸底测试习题

章节练习前两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