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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考试题:《经济法》第五章章节练习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zhangfan2021-06-30 13:36:35

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第五章是非常重要的章节,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6分。因此大家在学习的时候要注重本章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大家在学习的时候要注意本章习题的训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本章的部分练习题,快来一起看看!

中级会计考试题:《经济法》第五章章节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B.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C.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D.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中级会计

正确答案 : D

答案解析 :

选项D: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来翔古玩店发布公告,称本店于2021年1月10日欲拍卖一件古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来翔古玩店的该行为属于(  )。

A.要约邀请

B.反要约

C.要约

D.承诺

中级会计

正确答案 : A

答案解析 :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双方也未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给付货币的,在(  )履行。

A.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

B.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C.合同签订地

D.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中级会计

正确答案 : B

答案解析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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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的下列行为中,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无偿转让财产

B.放弃债权

C.放弃债权担保

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是受让人对此并不知情

中级会计

正确答案 : A,B,C

答案解析 :

选项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有(  )。

A.土地所有权

B.海域使用权

C.有争议的财产

D.建设用地使用权

中级会计

正确答案 : B,D

答案解析 :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选项A);(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选项C);(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乙先向甲发货,甲后付款。乙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甲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乙采取的下列措施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有(  )。

A.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B.可以要求甲提供适当担保

C.乙可以直接通知甲解除合同

D.中止履行合同后,若甲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乙可以解除合同

中级会计

正确答案 : A,B,D

答案解析 :

选项CD: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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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断题

1、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3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

中级会计

正确答案 : 错

答案解析 :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不属于《民法典》的调整范围。(  )

中级会计

正确答案 : 对

答案解析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不属于《民法典》的调整范围。

3、合同法律制度概述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出租人承担责任。(  )

中级会计

正确答案 : 错

答案解析 :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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