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公积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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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公积金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企业支付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实发数)
缴纳公积金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比例
医疗保险费:10%(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12%)
养老保险费:12%(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2%)
失业费:2%(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
工伤保险:1%(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0.5%)
生育保险:见工伤保险即可。
住房公积金:10.5%(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7%)
工会经费:2%
职工教育经费:2.5%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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