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_2020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中级会计考试已经进入强化阶段,大家要坚持不懈地学习。下面小编整理了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快来一起看看吧!
【内容导航】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所属章节】
第十一章收入——第二节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知识点】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控制权转移是收入确认的前提。对于履约义务,企业首先判断履约义务是否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条件,如不满足,则该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选取恰当的方法来确定履约进度;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综合分析控制权转移的迹象,判断其转移时点。
(一)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1.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企业实质上无须重新执行企业累计至今已经完成的工作,则表明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了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包括在产品、在建工程、尚未完成的研发项目、正在进行的服务等。
(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2.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本期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的交易价格总额×履约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1)产出法
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通常可采用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已达到的工程进度节点、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产出指标确定履约进度。
当选择的产出指标无法计量控制权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时,不应采用产出法。
(2)投入法。投入法是根据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通常可采用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或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投入指标确定履约进度。当企业从事的工作或发生的投入是在整个履约期间内平均发生时,企业也可以按照直线法确认收入。
产出法下有关产出指标的信息有时可能无法直接观察获得,或者企业为获得这些信息需要花费很高的成本时,可能需要采用投入法来确定履约进度。
(二)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应当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控制权是否转移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五个迹象: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
点击了解更多知识点:与张志凤老师一起,夯实基础,破冰取证!
中级会计考试时间是9月5日至7日,想要顺利收获中级会计师证书,就和张志凤老师一起学习吧!
注:以上知识点选自张志凤老师《中级会计实务》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