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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预习阶段学习打卡——存货的概念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cyw2021-12-31 09:25:56

学会宽容,让你的生活没有烦恼;学会奉献,让你的生活充满阳光。2022年中级会计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考生在预习阶段打好基础,提前熟记重要知识点。东奥特整理了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预习阶段学习打卡内容,快来和小编一起看一看吧!更多《中级会计实务》预习阶段学习打卡内容戳我查看>>>

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预习阶段学习打卡——存货的概念

【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有以备出售产成品商品(库存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材料物料

【特别提示】

①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在途物资发出商品等。

②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物资,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工程物资”)

③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完成或修理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即企业为加工或修理产品发生的材料人工费等作为企业存货核算)。

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⑤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用于建造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企业的存货。

⑥委托加工物资。

⑦在途物资。

⑧发出商品。

⑨委托代销商品。

⑩对于受托代销商品,由于其所有权未转移至受托方,因而,受托代销的商品不能确认为受托方存货的一部分。所以填列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时“受托代销商品”与“受托代销商品款”两科目一增一减相互抵销,不列为受托方存货。

注:以上预习阶段学习打卡内容选自张敬富老师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零基础预习班授课讲义

以上就是东奥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存货的概念相关内容。中级会计考试时间为9月3日-5日,考生们要合理安排时间,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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