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预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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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当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企业应当判断其自身在该交易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在判断时,企业应当首先识别向客户提供的特定商品,然后,应评估该特定商品在转让给客户之前,是否控制这些商品。企业在将特定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的,企业为主要责任人;相反,企业在特定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不控制该商品的,则企业为代理人。这里的特定商品,是指向客户提供的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可明确区分的“一揽子”商品。如果企业仅仅是在特定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之前,暂时性地获得该特定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这并不能判断企业一定控制了该商品。
(一)企业作为主要责任人的情况
1.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这里的商品或其他资产也包括企业向客户转让的未来享有由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权利,企业应当评估该权利在转让给客户前,企业是否控制该权利。
2.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当企业承诺向客户提供服务,并委托第三方(如分包商、其他服务提供商等)代表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时,如果企业能够主导该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则表明企业在相关服务提供给客户之前能够控制该相关服务。
3.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企业只有获得为生产该特定商品所需要的投入(包括从第三方取得的商品)的控制权,才能够将这些投入加工整合为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
企业无论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均应当在履约义务履行时确认收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的,应当按照其自行向客户提供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企业为代理人的,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计算的金额确认收入,或者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提供该特定商品的第三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二)需要考虑的相关事实和情况
实务中,企业在判断其在向客户转让特定商品之前是否已经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
1.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是企业还是第三方
2.该商品的存货风险在商品转让前后由企业还是第三方承担
3.所交易商品的价格由企业还是第三方决定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在判断其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时,应当以该企业在特定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是否能够控制该商品为原则。
【相关练习题】
【多选题】下列各项交易或事项中,甲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的有( )。(2020年)
A.甲公司在其经营的购物网站上销售由丙公司生产、定价、发货及提供售后服务的商品
B.甲公司从航空公司购买机票并自行定价向旅客出售,未售出的机票不能退还
C.甲公司委托乙公司按其约定的价格销售商品,乙公司未售出商品将退还给甲公司
D.为履行与戊公司签署的安保服务协议,甲公司委托丁公司代表其向戊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均需甲公司同意
【答案】BCD
【解析】选项A,丙公司负责商品的生产、定价、发货及售后服务,则甲公司并未控制商品,甲公司的履约义务是安排丙公司向消费者提供相关商品,而非自行提供这些商品,甲公司是代理人。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凤老师2021年《中级会计实务》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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