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含义及范围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褚京瑾 2022-07-21 1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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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的含义及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投资性房地产范围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将自有的土地使用权,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对外进行了出租。

2.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已经取得的并准备将来增值后再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因为这类土地使用权很可能给企业带来资本增值收益,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所以应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但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3.已出租的建筑物

已出租建筑物,是指企业将拥有产权的建筑物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对外进行了出租。

以下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属于正常经常性活动,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转让增值收益确认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但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是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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