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方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应当采用什么方式
精选回答
投资方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方为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除外。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成本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份份额。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投资收益
子公司将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实收资本),且未向投资方提供等值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选择权时,投资方并没有获得收取现金股利或者利润的权力,该项交易通常属于子公司自身权益结构的重分类,母公司不应确认相关的投资收益。
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会计知识点解读,考点分析可以关注中级会计实务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