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已收到款未支付会计分录
精选回答
企业收到发票但未付款时,会计分录为:
1.企业收到发票但未付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等(根据发票内容计入对应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待企业支付款项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等
企业发票已收到款未支付,应根据发票内容计入对应科目,同时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待企业支付款项时,再通过“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应付账款”科目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发票的类型
1.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重点在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中推广;纳税人可依法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3.其他发票:包括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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