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_2023年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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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所属章节】第三章固定资产——第二节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应计折旧额=原值-净残值-减值准备
二、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
2.工作量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
4.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五、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复核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1.如果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的预期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相应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并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消耗方式也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应相应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并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需要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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