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_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预习知识点
所有成功的背后,都是苦苦堆积的坚持。2024年中级会计考试预习阶段备考已经开始了,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点,一起来学习吧!
【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所属章节】第六章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范围 | 概念 | 提示事项 |
1 .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 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 (1)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 (2)对于以租赁方式租入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
2 .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的土地使用权 |
3 . 已出租的建筑物 | 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 企业不拥有该建筑物的产权,以租赁方式租入再转租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彭婷老师《中级会计实务》2023年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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