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担保的会计处理_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预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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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债务担保的会计处理
【所属章节】第十一章 或有事项
债务担保的会计处理
1.借:营业外支出(担保损失)
贷:预计负债
2.企业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常常会涉及未决诉讼,这时可以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企业已被判决败诉,则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判决的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已判服气)
(2)已判决败诉,但企业正在上诉,或者经上一级人民法院裁定暂缓执行,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等,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已有判决结果合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前营业外支出;(已判不服)
(3)人民法院尚未判决的,企业应向其律师或法律顾问等咨询,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以及败诉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并取得有关书面意见。如果败诉的可能性大于胜诉的可能性,并且损失金额能够合理估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担保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未判)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彭婷老师《中级会计实务》2023年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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