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_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预习知识点
想要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考试并没有那么难,但是勤奋和努力缺一不可!为帮助大家高效备考,下面整理了预习阶段知识点,大家一起学习相关内容吧!
【知识点】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所属章节】第十二章 收入
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总原则:企业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商品由谁控制的)
情形 | 身份 | 账务处理 |
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 | 主要责任人 | 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
其他情形 | 代理人 | 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①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 ②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
一、企业作为主要责任人的情况
1.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2.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当企业承诺向客户提供服务,并委托第三方(例如分包商、其他服务提供商等)代表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时,如果企业能够主导该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则表明企业在相关服务提供给客户之前能够控制该相关服务。
3.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企业只有获得为生产该特定商品所需要的投入(包括从第三方取得的商品)的控制权,才能够将这些投入加工整合为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
二、需要考虑的相关事实和情况
实务中,企业在判断其在向客户转让特定商品之前是否已经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
1.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是企业还是第三方。
2.该商品的存货风险在商品转让前后由企业还是第三方承担。
3.所交易商品的价格由企业还是第三方决定。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在判断其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时,应当以该企业在特定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是否能够控制该商品为原则。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彭婷老师《中级会计实务》2023年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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