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_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预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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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所属章节】第十五章 债务重组
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总原则:
一、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
(一)债权人的处理
1.基本原则
(1)债权人受让包括现金在内的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2)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2.会计分录:
如取得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银行存款(支付的交易费用)
投资收益(差额,可借可贷)
如取得的金融资产为其他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交易费用)
投资收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交易费用)
(二)债务人的处理
1.基本原则
(1)债务人以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偿债金融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结转计提的减值准备。
(2)对于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清偿债务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3)对于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清偿债务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记入“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
2.会计分录
(1)债务人以债权投资清偿债务
(2)债务人以其他债权投资清偿债务
借:应付账款等(债务的账面价值)
贷: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差额,可借可贷)
借:其他综合收益(两个明细科目)
贷:投资收益
(或相反分录)
(3)债务人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清偿债务
借:应付账款(债务的账面价值)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差额,可借可贷)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或相反分录)
(4)债务人以交易性金融资产清偿债务
借:应付账款(债务的账面价值)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差额,可借可贷)
二、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
(一)债权人的处理
1.基本原则
受让资产 | 成本确定(放弃债权公允价值+直接相关税费) |
存货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
投资性房地产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
固定资产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
生物资产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
无形资产 |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
2.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放弃债权公允价值+直接相关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银行存款等(支付的直接相关税费)
投资收益(放弃债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可借可贷)
(二)债务人的处理
1.基本原则
(1)债务人以单项或多项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如固定资产、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或服务等),或者以包括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在内的多项资产清偿债务的,不需要区分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也不需要区分不同资产的处置损益,而应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2)偿债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2.债务人债务重组损益=清偿债务账面价值-(转让资产账面价值+转让资产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等(清偿债务账面价值)
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清理等(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差额)
三、债权人受让多项资产
债权人受让多项非金融资产,或者包括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在内的多项资产的:
1.受让金融资产: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当日/初始确认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
2.受让非金融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1)计算受让的多项非金融资产分摊价值总额=放弃债权在合同生效日的公允价值-受让的金融资产合同生效日的公允价值-受让资产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某项受让非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受让的多项非金融资产分摊价值总额×该项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受让的多项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总额+应计入该项受让非金融资产的相关税费
3.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4.会计分录(假设不考虑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
借:××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日的公允价值)
××非金融资产(计算确定的入账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投资收益(差额,可借可贷)
四、债权人受让处置组
(一)债权人的处理
1.处置组中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计量。
2.处置组中的非金融资产
(1)计算受让的多项非金融资产分摊价值总额=放弃债权在合同生效日的公允价值+承担的处置组中负债的确认金额-受让的金融资产合同生效日的公允价值-受让资产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某项受让非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受让的多项非金融资产分摊价值总额×该项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受让的多项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总额+应计入该项受让非金融资产的相关税费
3.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4.会计分录(假设不考虑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
借:处置组中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日的公允价值)
处置组中的非金融资产(计算确定的入账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处置组中的负债(按相关准则规定确认的金额)
投资收益(差额,可借可贷)
(二)债务人的处理
1.债务人以包含非金融资产的处置组清偿债务的,应当将所清偿债务和处置组中负债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处置组中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债务人债务重组损益(其他收益)=(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处置组中负债的账面价值)-处置组中资产的账面价值-处置组中资产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清偿债务账面价值)
处置组中的负债(处置组中负债的账面价值)
贷:处置组中的资产(处置组中资产的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差额,或借方)
五、债权人将受让的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债务人以资产或处置组清偿债务,且债权人在取得日未将受让的相关资产或处置组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核算,而是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债权人应当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六、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一)债权人处理
1.基本原则
(1)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导致债权人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债权人会计处理相关规定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
(2)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放弃债权公允价值+直接相关税费)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银行存款等(支付的直接相关税费)
投资收益(放弃债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二)债务人处理
1.基本原则
(1)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
(2)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3)债务人因发行权益工具而支出的相关税费等,应当依次冲减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2.会计分录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彭婷老师《中级会计实务》2023年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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