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精选回答
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购入材料时:
借:原材料等(含税,增值税计入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销售货物(服务)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无进销之分)
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
购进货物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销售货物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在以后月份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的三种类型及其特点
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的概念和特点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其中,“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增值税的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一般计税方法,是先按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以该销项税额对当期购进项目支付的税款(即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间接算出当期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公式中的“当期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时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其中,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公式中的“当期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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