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租回交易_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预习知识点
量变引起质变,知识在于积累。备考中级会计考试的考生每天坚持巩固一考点,下面整理了中级会计实务预习阶段相关知识点,快来学习!
【知识点】售后租回交易
【所属章节】第十八章 租赁
售后租回交易
若企业(卖方兼承租人)将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业(买方兼出租人),并从买方兼出租人租回该项资产,则卖方兼承租人和买方兼出租人均应按照售后租回交易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并区别进行会计处理。
一、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抵押借款)
卖方兼承租人 | 买方兼出租人 |
不终止确认所转让的资产,而应当将收到的现金作为金融负债,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该金融负债(长期应付款)进行会计处理 | 不确认被转让资产,而应当将支付的现金作为金融资产,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该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进行会计处理 |
二、售后租回交易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租赁交易)
卖方兼承租人 | 买方兼出租人 |
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 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企业应当进行以下调整:
(1)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
(2)销售对价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买方兼出租人向卖方兼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
同时,承租人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彭婷老师《中级会计实务》2023年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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