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_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预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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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
【所属章节】第二十二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
一、基本原则
1.会计政策变更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
2.会计政策变更一般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1.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 (1)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量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新政策); (2)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新政策-旧政策); (3)计算差异的递延所得税影响金额; (4)确定以前各期的税后差异; (5)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
2.会计处理 | 涉及损益的调整:调整留存收益; 其他项目:直接调整 |
3.调整报表项目 | 资产负债表:调整期初余额 利润表项目:调整上期金额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本年金额栏、上年金额栏 |
4.报表附注说明 |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2)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3)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及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时点、具体应用情况。 |
三、未来适用法
1.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事项。
2.在未来适用法下,不需要计算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也无须重编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
3.企业如果因账簿、凭证超过法定保存期限而销毁,或因不可抗力而毁坏、遗失,如火灾、水灾等,或因人为因素,如盗窃、故意毁坏等,也可能使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无法计算。在这种情况下,会计政策变更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彭婷老师《中级会计实务》2023年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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