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合同_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需要掌握知识点
看不清未来时,就比别人坚持久一点。2024年中级会计师备考正在进行中,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能够不断努力,坚持学习。下面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快来看看!
【知识点】亏损合同
【所属章节】第十二章 或有事项
亏损合同
(一)相关概念
1.待执行合同
是指合同各方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
待执行合同不属于或有事项。但是,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的,应当作为或有事项。
2.亏损合同
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等)。
(二)确认、计量和会计处理
1.确认
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需支付任何补偿即可撤销,企业通常就不存在现时义务,不应确认预计负债;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可撤销,满足或有事项确认负债的条件时(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应当确认预计负债。
2.计量
预计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中的较低者。
3.会计处理
(1)亏损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果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亏损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凤老师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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