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类别的分类_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需要掌握知识点
只有努力攀登顶峰的人,才能把顶峰踩在脚下。中级会计备考正在进行中,下面整理了2024年中级会计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的知识点,大家快来看看吧!
【知识点】持有待售类别的分类
【所属章节】第二十章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持有待售类别的分类
(一)相关定义及分类的基本原则
企业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处置组中可能包含企业的任何资产和负债。
(二)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满足的具体条件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为满足该条件,企业应当具有在当前状态下出售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意图和能力。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1)企业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决议一般需要由企业相应级别的管理层作出,如果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2)企业已经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3)预计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起一年内,出售交易能够完成。
(三)延长一年期限的例外条款
因企业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有充分证据表明企业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企业应当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意外设定条件
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企业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
2.发生罕见情况
罕见情况主要指因不可抗力引发的情况、宏观经济形势发生急剧变化等不可控情况。
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企业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四)某些特定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具体应用
1.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三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长期股权投资
(1)出售部分或全部出售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
企业出售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根据是否丧失控制权分为两种情况。
①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
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在处置部分投资后,对于保留的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如果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编制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如果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编制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②出售部分权益性投资后企业仍拥有对子公司的控制权
在拟出售阶段对此类投资仍应将其整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不将拟出售的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出售部分或全部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应当停止权益法核算;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剩余权益性投资,应当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那部分权益性投资出售前继续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待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那部分权益性投资出售后,根据是否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持有待售资产终止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有关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企业不应当将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相关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甲公司拟将一栋原自用的写字楼转让,于2×22年12月6日与乙公司签订了房产转让协议,预计将于10个月内完成转让,假定该写字楼于签订协议当日符合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2×23年发生全球金融危机,市场状况迅速恶化,房地产价格大跌,乙公司认为原协议价格过高,决定放弃购买,并于2×23年9月21日按照协议约定缴纳了违约金。甲公司决定在考虑市场状况变化的基础上降低写字楼售价,并积极开展市场营销,于2×23年12月1日与C公司重新签订了房产转让协议,预计将于3个月内完成转让,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有关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应于乙公司违约时将该写字楼转为固定资产核算
B. 甲公司应于乙公司违约时继续将该写字楼作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核算
C. 甲公司应于乙公司违约时对该写字楼计提折旧和摊销
D. 甲公司应于与C公司签订房产转让协议时,重新将该写字楼由固定资产转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核算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房产转让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原因是发生市场恶化、买方违约的罕见事件。在将写字楼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最初一年内,甲公司已经重新签署转让协议,并预计将在2×23年12月1日开始的一年内完成,使写字楼重新符合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因此,甲公司仍然可以将该资产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凤老师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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