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业务_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需要掌握知识点
只会幻想而不行动的人,永远也体会不到收获果实时的喜悦。距离中级会计师考试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此时行动起来并不晚,付出一定会有收获。
【知识点】负债业务
【所属章节】第二十四章 政府会计
负债业务
(一)应缴财政款【点拨】
应缴财政款是指单位取得或应收的按照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包括应缴国库的款项和应缴财政专户的款项。单位应当设置“应缴财政款”科目。单位按照国家税法等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通过“应交增值税”“其他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单位取得或应收按照规定应缴财政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应缴财政款
单位上缴应缴财政的款项时
借:应缴财政款(按照实际上缴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二)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的应付职工薪酬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
(三)借款
借款是事业单位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款项。事业单位应当在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合同或协议并取得举借资金时,按照借款本金确认负债。事业单位为了核算借款应当在财务会计下设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科目,在预算会计下设置“债务预算收入”和“债务还本支出”科目。其中,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借款,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借入的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借款,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长期借款”科目下应当设置“本金”和“应计利息”明细科目。
业务事项 | 财务会计 | 预算会计 |
取得借款 |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本金 |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债务预算收入 |
计提利息【点拨】 | 借:在建工程等(资本化的专门借款利息) 其他费用(费用化利息) 贷:应付利息(短期借款、分期付息)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 |
支付利息 |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
偿还借款 | 借: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 借:债务还本支出(支付的本金金额) 其他支出(支付的利息金额)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凤老师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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