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2025年《中级会计实务》预习阶段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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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应计折旧额=原值-净残值-减值准备
一、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
提示
① 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②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
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③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是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
④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⑤ 替换使用的设备需要计提折旧。
⑥ 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按正常方式)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基本原则
(1)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2)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3)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是加速折旧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4)企业不能以包括使用固定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折旧,因为收入可能受到投入、生产过程、销售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与固定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关。
2.折旧方法(共4种)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① 定义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③ 注意事项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通常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3.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1)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2)折旧的入账科目
① 基本生产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并最终计入所生产产品成本;
② 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
③ 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
④ 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
⑤ 用于建造工程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
⑥ 用于研发无形资产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研发支出等。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
贷:累计折旧
三、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复核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1.如果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的预期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相应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并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消耗方式也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应相应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并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需要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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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选自张敬富老师24年《中级会计实务》基础阶段课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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