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的数量的,应分别确定可变现净值么
精选回答
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应分别确定可变现净值。
一、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原则
根据会计准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时,应分别确定有合同部分和无合同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二、有合同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确定依据:有合同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算方法:可变现净值=合同价格-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若存货需进一步加工,还需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三、无合同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确定依据:无合同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算方法:可变现净值=一般销售价格-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同样,若存货需进一步加工,也需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的因素: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
(2)持有存货的目的
(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的影响
2.不同情况下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
(1)产成品、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等后的金额。
(2)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应当以市场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等后的金额作为其可变现净值。这里的市场价格是指材料等的市场销售价格。
(3)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
在确定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需要用以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与该产成品的成本进行比较,如果该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照其成本计量。
(4)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而不是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等后的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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