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初级会计实务》基础备考点:委托加工物资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基础备考阶段,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开始阶段,我们一起来学习 2016《初级会计实务》基础备考点:委托加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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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和成本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章节关系】:
初级会计实务 >> 第一章资产 >> 第四节存货
【知识点】:委托加工物资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和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
1.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
2.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3.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工物资)等。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加工物资成本;如果收回的加工物资用于继续加工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先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1.发出物资
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
3.加工完成验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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