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经济法基础》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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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内容:《经济法基础》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单项选择题
孙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1200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00元)。期满终止合同时,甲公司未向孙某提出以不低于原工资标准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甲公司应向孙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为( )元。(2011年)
A.800
B.1200
C.2400
D.36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即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对于2008年1月1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范畴;(2)本题没有交待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间,按照发生在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情况处理即可,甲公司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3×1200=3600(元)。
【学员提问】
老师,请问经济补偿支付的标准中,分别有工资较低、工资较高的不同算法,还有一种是直接用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我们如何去判定题中提到的工资是较高还是较低还是另外一种直接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呢?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题目会给出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如当地月最低工资为800元,上年职工平均月工资是1500元。张某如果工资是600元,就按照最低工资800元计算经济补偿金;如果张某工资是2000元,就直接按照2000元计算经济补偿金;如果张某工资是5000元,就按照1500×3=4500元计算经济补偿金。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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