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经济法基础》之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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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内容:《经济法基础》之进项税额
其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因管理不善丢失一批以往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已抵扣进项税),账面成本为87万元:
【正确答案】:甲企业3月份就该批农产品应当转出的进项税额=87÷(1-13%)×13%=13(万元)。
【学员提问】
老师您好!农产品的进项税跟商品进项税的算法不一样是吗?针对这道题来看,当初的买价是100万,进项税抵扣13万,那么农产品的买价就是含税价是吗?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这里可以这样理解,农产品购进价格不是含税价格,由于农民销售农产品免税,所以这个价格是不含税的,那么国家为了照顾大量收购农产品的制造企业,比如食品厂,让这些工厂有进项可抵扣,就规定了,可以从农产品收购这个不含税价中,拿出13%作为增值税的进项税,87%计入成本,所以这里要这么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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