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

 东奥会计在线 >> 初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基础 >> 正文

耕地占用税

分享: 2015-8-25 13:56:25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小编“荼蘼”】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预习阶段即将起航,2016东奥初级会计职称网课正在火热抢购中,现阶段为更好的帮助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提前预习备考,请备考的考生先进行知识点的预习,本篇为2016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耕地占用税。

  2016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耕地占用税

  【知识点相关内容】

  2016年《经济法基础》相关考点通:耕地占用税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通>>

  (一)纳税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征税范围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三)税率

  耕地占用税实行定额税率。耕地占用税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实行有地区差别的幅度税额标准:

  (四)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一次性缴纳。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 适用税率

  (六)税收优惠

  1.免征耕地占用税项目。

  2.减征耕地占用税项目。

  (七)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2.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

  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申报纳税。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6《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

  相关推荐:

  2016东奥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网课8月8折抢购中

  2016初级会计职称轻松过关系列辅导书5折预定中

  注册有礼:免费抢听东奥2015年初级基础班精编版课程

责任编辑:荼蘼

+

初级职称网课

  • 名师编写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轻松过关
职称考试通
扫一扫 微信关注东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