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经济法基础》基础备考点:法律责任的种类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基础备考阶段,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开始阶段,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经济法基础》基础备考点:法律责任的种类。
【内容导航】: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一)刑事责任
【章节关系】:
经济法基础 >> 第一章总论 >> 第三节法律责任
【知识点】: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有: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类。
(三)刑事责任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1.主刑包括: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4)无期徒刑。
(5)死刑。
2.附加刑
(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4)驱逐出境。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6《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