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经济法基础》基础备考点: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基础备考阶段,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开始阶段,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经济法基础》基础备考点: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内容导航】:
(一)营业额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章节关系】:
经济法基础 >>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 第三节营业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营业额的确定
1.营业额的概念和内容
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在价款之外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或销售额、转让额)×适用税率
2.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6《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