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扩围,企业出口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退(免)税已经提上议事日程,为减少出口退(免)税申报的差错,进一步提高申报和审批效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建议注意以下几点。
需注意以下三个文件内容
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税收政策: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7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
厘清适用零税率的范围
除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外,对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即港澳台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程租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期租、湿租服务由承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