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试点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已经逐步覆盖了交通运输、现代服务、邮政和电信等多个行业。这些行业也随之进入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同时并存的局面,那么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对采购成本有何影响?营业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并存的情况下是否都可以收取?收取专用发票时有什么讲究?本次铂略财务培训梳理几个企业采购中常见的项目、成本的计算方式以及错误操作带来的风险为采购人员做决策时提供参考。
租入车辆
服务项目 | 发票种类 |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 |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1%)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营业税普通发票(如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 |
租车带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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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不带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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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财税(2013)106号,出租车辆同时提供司机为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应认定为交通运输服务,属于增值税服务,税率11%;只出租车辆的应认定为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属于增值税服务,税率17%。为避免税务风险,在采购服务的合同或订单中建议明确服务项目是否包括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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