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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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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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第二章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
1.变更属于被许可人的权利,随时可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要求。
2.默示批准(延续)
延续须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机关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解释】默示批准只适用于延续申请,不适用于初次申请许可和变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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