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财务成本管理》基础考点:税前债务成本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财务成本管理》基础考点:税前债务成本。
【内容导航】:
1.到期收益率法
2.可比公司法
3.风险调整法
4.财务比率法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第五章资本成本第二节债务资本成本的估计的内容。
【知识点】:税前债务成本
(一)税前债务成本
1.到期收益率法
2.可比公司法
适用范围 |
公司没有上市的债券,可以找到一个拥有可交易债券的可比公司作为参照物。 |
基本做法 |
计算可比公司长期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本公司的长期债务成本。 |
注意的问题 |
可比公司应当与目标公司处于同一行业,具有类似的商业模式。最好两者的规模、负债比率和财务状况也比较类似。 |
3.风险调整法
适用范围 |
没有上市的债券,也找不到合适的可比公司 |
基本公式 |
税前债务成本=政府债券的市场回报率+企业的信用风险补偿率 |
信用风险补偿率的确定 |
信用风险的大小可以用信用级别来估计。具体做法如下: |
4.财务比率法
适用范围 |
公司没有上市的债券,找不到合适的可比公司,也没有信用评级资料 |
基本做法 |
需要知道目标公司的关键财务比率,根据这些比率可以大体上判断该公司的信用级别,有了信用级别就可以使用风险调整法确定其债务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