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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活动类指引

分享: 2013-9-26 13:26:24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2013《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高频考点:内部控制活动类指引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3《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高频考点:内部控制活动类指引。本考点属于《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第六章风险管理框架下的内部控制第四节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内容。

  【内容导航】:

  1.资金活动

  2.采购业务

  3.资产管理

  4.销售业务

  5.研究与开发

  6.工程项目

  7.担保业务

  8.业务外包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熟悉掌握本考点

  【高频考点】:内部控制活动类指引

  企业在改进和完善内部环境控制的同时,还应对各项具体业务活动实施相应的控制。控制活动类应用指引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至第14号,内容依次为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等9个指引。重点关注资金活动、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

  (一)资金活动

  资金活动是指企业筹资、投资和资金营运等活动的总称。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循环的血液,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决定着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资金活动需关注的主要风险

  (1)筹资决策不当,引发资本结构不合理或无效融资,可能导致企业筹资成本过高或债务危机;

  (2)企业投资决策失误,引发盲目扩张或丧失发展机遇,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或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3)资金调度不合理、营运不畅,可能导致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或资金冗余;

  (4)资金活动管控不严,可能导致资金被挪用、侵占、抽逃或遭受欺诈。

  2.内部控制要求与措施

  (1)筹资。

  ①企业应当根据筹资目标和规划,结合年度全面预算,拟订筹资方案,明确筹资用途、规模、结构和方式等相关内容,对筹资成本和潜在风险作出充分估计。

  ②企业应当对筹资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不得依据未经论证的方案开展筹资活动。重大筹资方案应当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反映风险评估情况。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

  ③企业应当对筹资方案进行严格审批。重大筹资方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或者联签制度。筹资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重新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④企业应当根据批准的筹资方案,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筹集资金。

  ⑤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筹资方案确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⑥企业应当加强债务偿还和股利支付环节的管理,对偿还本息和支付股利等作出适当安排。

  ⑦企业应当加强筹资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

  (2)投资。

  ①企业应当根据投资目标和规划,合理安排资金投放结构,科学确定投资项目,拟订投资方案,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

  ②企业应当加强对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

  ③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或者联签制度。投资方案需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投资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重新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④企业应当根据批准的投资方案,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

  ⑤企业应当加强对投资项目的会计系统控制。

  ⑥企业应当加强投资收回和处置环节的控制。

  (3)营运。

  ①企业应当加强资金营运全过程的管理,统筹协调内部各机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切实做好资金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综合平衡,全面提升资金营运效率。

  ②企业应当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管理在资金综合平衡中的作用,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组织协调资金调度,确保资金及时收付,实现资金的合理占用和营运良性循环。企业应当严禁资金的体外循环,切实防范资金营运中的风险。

  ③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召开资金调度会或资金安全检查,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避免资金冗余或资金链断裂。

  ④企业应当加强对营运资金的会计系统控制,严格规范资金的收支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企业在生产经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取得的资金收人应当及时人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设立“小金库”。企业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应当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履行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后,方可安排资金支出。企业办理资金收付业务,应当遵守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全过程业务,严禁将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集中一人保管。

  (二)采购业务

  采购是指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及支付款项等相关活动。

  1.采购业务需关注的主要风险

  (1)采购计划安排不合理,市场变化趋势预测不准确,造成库存短缺或积压,导致企业生产停滞或资源浪费;

  (2)供应商选择不当,采购方式不合理,招投标或定价机制不科学,授权审批不规范,致使采购物资质次价高,出现舞弊或遭受欺诈;

  (3)采购验收不规范,付款审核不严,造成采购物资、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

  2.内部控制要求与措施

  企业要加强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的风险管控,确保物资采购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1)购买。

  ①企业的采购业务应当集中,避免多头采购或分散采购,以提高采购业务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堵塞管理漏洞。企业应当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重要和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企业除小额零星物资或服务外,不得安排同一机构办理采购业务全过程。

  ②企业应当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的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和审批程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门的请购部门,对需求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进行审核,并进行归类汇总,统筹安排企业的采购计划。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并根据市场变化提出合理采购申请。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应先履行预算调整程序,由具备相应审批权限的部门或人员审批后,再行办理请购手续。

  ③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确定合格供应商清单,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建立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对供应商提供物资或劳务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供货条件及其资信、经营状况等进行实时管理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合理选择和调整。企业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调査。

  ④企业应当根据市场情况和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大宗采购应当采用招标方式,合理确定招投标的范围、标准、实施程序和评标规则;一般物资或劳务等的采购可以采用询价或定向采购的方式并签订合同协议;小额零星物资或劳务等的采购可以采用直接购买等方式。

  ⑤企业应当建立采购物资定价机制,采取协议采购、招标采购、谈判采购、询比价采购等多种方式合理确定采购价格,最大限度地减小市场变化对企业采购价格的影巧。大宗采购等应当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其他商品或劳务的采购,应当根据市场行情制定最高采购限价,并对最高采购限价适时调整。

  ⑥企业应当根据确定的供应商、采购方式、采购价格等情况拟订采购合同,准确描述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按照规定权限签订采购合同。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建设进度和采购物资特性,选择合理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办理运输、投保等事宜。

  ⑦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确定检验方式,由专门的验收机构或验收人员对采购项目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涉及大宗和新、特物资采购的,还应进行专业测试。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机构或人员应当立即向企业有权管理的相关机构报告,相关机构应当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⑧企业应当加强物资采购供应过程的管理,依据采购合同中确定的主要条款跟踪合 同履行情况,对有可能影响生产或工程进度的异常情况,应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企业应当做好采购业务各环节的记录,实行全过程的采购登记制度或信息化管理,确保 采购过程的可追溯性。

  2.付款。

  ①企业应当加强采购付款的管理,完善付款流程,明确付款审核人的责任和权力, 严格审核采购预算、合同、相关单据凭证、审批程序等相关内容,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办理付款。

  ②企业应当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涉及大额或长期的预付款项,应当定期进行追踪核査,综合分析预付账款的期限、占用款项的合理性、不可收回风险等情况,发现有疑问的预付款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③企业应当加强对购买、验收、付款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详细记录供应商情况、 请购申请、采购合同、采购通知、验收证明、人库凭证、商业票据、款项支付等情况,确保会计记录、采购记录与仓储记录核对一致。企业应当指定专人通过函证等方式,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

  ④企业应当建立退货管理制度,对退货条件、退货手续、货物出库、退货货款回收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在与供应商的合同中明确退货事宜,及时收回退货货款。涉及符合索赔条件的退货,应在索赔期内及时办理索赔。

  (三)资产管理

  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该内容不重要,我们注意以下几条即可:

  1.存货

  企业应当建立存货盘点淸查制度,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确定盘点周期、盘点流程等相关内容,核查存货数量,及时发现存货减值迹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开展全面盘点淸査,盘点淸査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盘点清查中发现的存货盘盈、盘亏、毁损、闲置以及需要报废的存货,应当查明原因、落实并追究责任,按照规定权限批准后处置。

  2.固定资产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保政策,对应投保的固定资产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及时办理投保手续。

  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至少每年进行全面清査。对固定资产清査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査明原因,追究责任,妥善处理。企业应当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的控制,关注固定资产处置中的关联交易和处置定价,防范资产流失。

  (四)销售业务

  销售,是指企业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及收取款项等相关活动。该指引并不重要,注意以下几点即可:

  企业对于境外客户和新开发客户,应当建立严格的信用保证制度。

  企业应当指定专人通过函证等方式,定期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企业应当加强应收款项坏账的管理。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无法收回的,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进行处理。

  (五)研究与开发

  研究与开发是指企业为获取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所开展的各种研发活动,是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企业通过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创造新工艺,能够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发展战略的实现。

  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企业应当结合研发计划,提出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研究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重大研究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集体审议决策。

  (六)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是企业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所进行的建造、安装活动。

  1.工程项目需关注的主要风险

  (1)工程立项缺乏可行性研究或者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决策不当,盲目上马,很可能导致难以实现预期效益或项目失败;

  (2)如果项目招标暗箱操作,存在商业贿赂,则

  可能导致中标人实质上难以承担工程项目、中标价格失实及相关人员涉案;

  (3)如果工程造价信息不对称,技术方案不落实,概预算脱离实际,又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失控;

  (4)倘若工程物资质次价高,工程监理不到位,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低劣,进度延迟或中断;

  (5)如果竣工验收不规范,最终把关不严,还会导致工程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隐患。

  2.内部控制要求与规范

  企业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可行性研究,并按照有关要求形成可行性研 究报告。

  企业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从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专业机构不得再从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工程项目进行决策,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重大工程项目的立项,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集体审议批准。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参与项目决策。任何个人不得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工程项目决策失误应当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的工程项目一般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 位和监理单位。

  企业应当加强竣工决算审计,未实施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企业应当建立完工项目后评估制度,重点评价工程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和项 目投资效益等,并以此作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七)担保业务

  担保是企业作为担保人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对外担保涉及被担保人和提供担保人(企业)。

  1.办理担保业务需关注的主要风险

  (1)如果企业对担保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调查不深,审批不严或越权审批,可能导致企业担保决策失误或遭受欺诈;

  (2)如果对被担保人在担保期内出现财务困难或经营陷入困境等状况监控不力,应对措施不当,有可能会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3)如果被担保人和提供担保人在担保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则会导致经办审批等相关人员涉案或企业利益受损。

  2.内部控制要求与措施

  (1)调查评估与审批。

  ①企业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担保业务,对担保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应出具书面报告。

  ②企业对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保:

  1)担保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担保政策的。

  2)已进入重组、托管、兼并或破产清算程序的。

  3)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管理混乱、经营风险较大的。

  4)与其他企业存在较大经济纠纷,面临法律诉讼且可能承担较大赔偿责任的。

  5)与本企业已经发生过担保纠纷且仍未妥善解决的,或不能及时足额缴纳担保费用的。

  ③企业应当建立担保授权和审批制度,规定担保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④企业应当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子公司担保业务的统一监控。

  ⑤被担保人要求变更担保事项的,企业应当重新履行调查评估与审批程序。

  (2)执行与监控。

  ①企业应当根据审核批准的担保业务订立担保合同。担保申请人同时向多方申请担保的,企业应当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本企业的担保份额和相应的责任。

  ②企业担保经办部门应当加强担保合同的日常管理,定期监测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被担保人进行跟踪和监督,了解担保项目执行、资金使用、贷款归还、财务运行及风险等情况,确保担保合同有效履行。

  ③企业应当加强对担保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及时足额收取担保费用,建立担保事项台账,详细记录担保对象、金额、期限、用于抵押和质押的物品或权利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④企业应当加强对反担保财产的管理,妥善保管被担保人用于反担保的权利凭证,定期核实财产的存续状况和价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反担保财产安全完整。

  ⑤企业应当建立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担保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或不按规定管理担保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应当严格追究相应的责任。

  ⑥企业应当在担保合同到期时,全面清查用于担保的财产、权利凭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终止担保关系。

  (八)业务外包

  业务外包是企业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承包方)完成的经营行为。

  企业应当对外包业务实施分类管理,通常划分为重大外包业务和一般外包业务。重大外包业务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外包业务。

  外包业务通常包括:研发、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委托加工、物业管理、客户服务、IT服务等

  1.企业的业务外包需关注的主要风险

  (1)外包范围和价格确定不合理,承包方选择不当,可能导致企业遭受损失;

  (2)业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企业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

  (3)业务外包存在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企业相关人员涉案。

  2.内部控制要求与措施

  (1)承包方选择。

  ①企业应当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业务外包管理制度,结合确定的业务外包范围, 拟订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

  ②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业务外包实施方案选择承包方。承包方应当具备必要的条件。

  1)承包方是依法成立和合法经营的专业服务机构

  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2)承包方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其从业人员符合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承包方的技术及经验水平符合本企业业务外包的要求。

  ③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外包成本,切实做到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④企业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适当方式,择优选择外包业务的承包方。

  ⑤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候选承包方中确定最终承包方,并签订业务外包合同。

  ⑥企业外包业务需要保密的,应当在业务外包合同或者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中明确规定承包方的保密义务和责任,要求承包方向其从业人员提示保密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

  (2)业务外包实施。

  ①企业应当加强业务外包实施的管理,严格按照业务外包制度、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业务外包,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承包方严格履行业务外包合同。

  ②企业应当做好与承包方的对接工作,加强与承包方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搜集相关信息,发现和解决外包业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③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对

  外包业务的核算与监督,做好业务外包费用结算工作。

  ④企业应当对承包方的履约能力进行持续评估,有确凿证据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导致业务外包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及时终止合同。

  ⑤业务外包合同执行完成后需要验收的,企业应当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对完成的业务外包合同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九)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是企业财务信息对外报告的重要形式之一。企业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上市公司而言,财务报告是投资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国有企业,则可能成为政府进行经济决策时关注的重要信息来源。

  1.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财务报告需关注的主要风险

  (1)企业财务报告的编制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遭受损失和声誉受损;

  (2)企业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报告使用者的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

  (3)企业不能有效利用财务报告,难以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可能导致企业财务和经营风险失控。

  2.内部控制要求与措施

  (1)要求企业编制财务报告时,重点关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和事项的处理,还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2)要求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财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随意进行取舍;

  企业集团还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明确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和合并方法,如实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要求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报告一并提供。

  (4)要求企业重视财务报告分析工作,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充分利用财务报告反映的综合信息,全面分析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同时明确,这些要求也是依据内控五要素中“信息与沟通”的相关规定提出的要求。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在财务的分析和利用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财务分析报告结果应当及时传递给企业内部有关管理层级。

  2013《公司战略》多选题:资金活动内部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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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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