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高频考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3《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高频考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本考点属于《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第六章风险管理框架下的内部控制第五节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的内容。
【内容导航】:
1.审计责任划分
2.审计范围界定
3.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规定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熟悉本考点。
【高频考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它是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引入的强制性要求,既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又能增强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着重从以下方面就如何做好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提出明确要求或强调说明:
(一)审计责任划分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但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则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换言之,内控本身有效与否是企业的内控责任,是否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开展内控审计并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二)审计范围界定
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为发表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提供合理保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三)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规定
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以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指的“整合”,不包括注册会计师对同一家企业既做内控咨询又做内控审计的情形。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对此已有明确规定,即:“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在整合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以同时实现下列目标:
1.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意见。
2.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振,支持其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控制风险的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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