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东奥会计在线 >> 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 >> 正文

2013《经济法》重要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分享: 2013-4-10 10:49:56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小编导言】注会今天开始报名,东奥注会频道发布了具体的报名流程,以方便考生快速完成报名。小编每天发布若干条注会考试重要知识点,并辅以相关的配套习题,供学员们参考。

  【内容导航】:

所属章节

知识点正文

相关习题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临近,是时候进入备考状态!以下是2013年注会考试重要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的具体内容和相关习题,注会起跑,你准备好了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内容。

  【重要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

  (1)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相关习题】:

  2013《经济法》第二章练习题: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注会频道精彩推荐:

  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图文全解析

 

责任编辑:龙猫的树洞

注会网课

  • 名师编写权威专业
  • 针对性强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轻松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