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事实
【小编导言】2014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25日,现阶段进入2014注会基础备考期,是打牢基础的重要阶段,我们一起来学习2014《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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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件
2.人的行为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一章导论的内容。
【知识点】:法律事实
1.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1)人的出生与死亡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3)时间的经过
2.人的行为
(1)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如订立合同)
(2)事实行为(与意思表示无关的行为,如创作行为、侵权行为)
【解释】(1)甲公司和乙公司因订立有效合同(法律行为)而发生合同关系(法律关系);(2)因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侵权行为(事实行为),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因甲死亡(事件),其继承人乙继承了房屋的所有权;(4)诉讼时效(时间的经过)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相关链接】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