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经济法》基础考点:反担保
【小编导言】2014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25日,现阶段进入2014注会基础备考期,是打牢基础的重要阶段,我们一起来学习2014《经济法》基础考点: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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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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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三单元合同的担保的内容。
【知识点】:反担保
1.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担保人的担保提供担保,这种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相当于原担保而言被称为反担保。
2.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但不包括“保证”),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
3.留置和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