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经济法》答疑精选:有限合伙企业财产出质与转让
【东奥小编】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式进入基础复习阶段,以下是东奥会计在线独家提供的关于2014注会考试《经济法》科目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部分精彩答疑,供学员们参考复习,帮助大家进行查漏补缺。
【提问原题】:
原题: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10年)
A.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正确答案:A, B, D
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财产出质与转让的特殊规定
答案解析:(1)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A正确),这是《合伙企业法》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得作出与此相矛盾的约定(选项C错误);(2)有限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选项D正确),没有约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其财产份额出质(选项B正确)。
【东奥注会学员提问】:
老师,我这样理解对么?以下:
普通合伙企业 可以包含普通合伙人和有线合伙人,同理有线可以包括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受同样的约束(法律规定的竞争、交易、提前30天通知什么的什么的)。
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受与 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一样的约束(不能竞争,出质时一致同意什么的)。
普通合伙企业的执行人是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人的 执行人为普通合伙人。
【东奥会计在线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普通合伙企业 可以包含普通合伙人和有线合伙人,同理有线可以包括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
错误。普通合伙企业中,全是普通合伙人,没有有限合伙人。其余的正确。
普通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受同样的约束(法律规定的竞争、交易、提前30天通知什么的什么的)
错误,普通合伙中,没有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受与 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一样的约束(不能竞争,出质时一致同意什么的)
这是正确的。
普通合伙企业的执行人是普通合伙人
正确。
有限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人的 执行人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中,必须有普通合伙人,执行人必须是普通合伙人。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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