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经济法》基础考点: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小编导言】2014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25日,现阶段进入2014注会基础备考期,是打牢基础的重要阶段,我们一起来学习2014《经济法》基础考点: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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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事会
2.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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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第四单元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的内容。
【知识点】: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1.监事会
所有的监事会(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人数的1/3。
2.董事会
(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中“可以”(而非必须)包括职工代表。
(2)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中“可以”(而非必须)包括职工代表,只有“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才必须包括职工代表,但是职工代表的比例并没有法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