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经济法》基础考点: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
【小编导言】2014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25日,现阶段进入2014注会基础备考期,是打牢基础的重要阶段,我们一起来学习2014《经济法》基础考点: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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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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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第一单元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
1.“境外投资者”可以进行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即以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来华开展新设企业、增资、参股、并购境内企业等外商直接投资活动。
2.“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使用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资金在中国境内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战略投资上市公司除外),以及用于委托贷款。
3.境外投资者申请将原出资币种由外币变更为人民币的,“无需”办理合同或者章程的变更审批,可按照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到有关部门和银行办理登记、开立账户、资金汇兑等手续。(2014年教材调整)
【例题·单选题】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境外投资者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境外投资者申请将原出资币种由外币变更为人民币的,无需办理合同或者章程的变更审批
B.境外投资者可以以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在中国境内并购境内企业
C.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使用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资金在中国境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
D.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使用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资金在中国境内用于委托贷款
【答案】D
【解析】选项CD: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使用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资金在中国境内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战略投资上市公司除外),以及用于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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