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经济法》高频考点:法律渊源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4《经济法》高频考点:法律渊源。本考点属于《经济法》第一章导论第一节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的内容。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点拨:本考点2004年和2012年出过单选题。
【内容导航】:
1.宪法
2.法律
3.法规
4.规章
5.司法解释
6.国际条约和协定
【高频考点】:法律渊源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法规
(1)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2)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4.规章
(1)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2)地方政府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5.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6.国际条约和协定
【解释】考生应清楚不同的法律形式的制定机关及其效力等级。其中,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相关链接1】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相关链接2】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相关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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