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经济法》基础考点:索赔权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经济法》基础考点:索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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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的规定
2.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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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八单元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
【知识点】:索赔权
1.《合同法》的规定
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2.司法解释
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不影响其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承租人以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为由,主张减轻或者免除相应租金支付义务的除外。